針對正在征求意見的系統重要性銀行附加監管規定,中國人民銀行宏觀審慎管理局局長李斌4月12日在一季度金融數據發布會上表示,總的來看,附加監管規定有利于系統重要性銀行保持充足的資本實力和損失吸收能力。
4月2日,中國人民銀行發布消息稱,為完善我國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監管框架,明確系統重要性銀行附加監管要求,央行會同銀保監會起草了《系統重要性銀行附加監管規定(試行)(征求意見稿)》,建立了附加資本、附加杠桿率、流動性、大額風險暴露等附加監管指標體系。
“從附加監管規定公開征求意見后的輿情反饋來看,輿論反映、市場反映總體積極正面,大家認為監管規定力度合乎預期,入選系統重要性銀行的整體資本補充壓力不大。”李斌表示。
根據征求意見稿,第1組到第5組系統重要性銀行附加資本要求初步設定的是0.25%、0.5%、0.75%、1%和1.5%。
“五組之間過渡比較平滑,整體水平與國際要求也是適應的。我們做了科學認真的測算,相對于我國銀行業目前實際資本水平壓力不大。”李斌表示。
如果同時被認定為我國的系統重要性銀行和全球系統重要性銀行,李斌表示,附加監管要求也不疊加,采用二者孰高原則確定,不會額外增加銀行的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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