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晨報網4月8日消息,買房,對大多數家庭來說,需要一筆巨大的支出,看到心儀的房子,如果有人主動借錢墊付房款,豈不是一件“美事”?南昌市民肖先生看中了南昌江鈴城(江鈴·時代城)樓盤一套商品房,期間開發商答應無息借款18萬元,用于墊付房款,并簽下了《借款協議》。然而,辦理完相關手續后,肖先生卻傻了眼,他借的這筆錢根本就不在房款總價內。4月7日,晨報記者接到肖先生的投訴后,展開了一番調查。
投訴
掉入開發商免息借款套路2017年9月,南昌市民肖先生在南昌江鈴城樓盤看中了一套面積107平方米、總價98萬余元的商品房。肖先生稱,他手上的錢夠交首付30萬元,同時考慮到當前的收入,只希望貸款50萬元左右,對于缺額的18萬元則是一籌莫展。這時,開發商——江西旺成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相關工作人員提出可免息借款18萬元給其用于購房。肖先生一聽心動了,便與開發商簽訂了《借款協議》及《付款委托書》。“現在想想,我那時就是掉入了開發商的套路。”肖先生氣憤地說。
4月7日,肖先生向記者出示了他與開發商簽訂的《付款委托書》,內容明確“此款項僅限于購買江鈴城商品房”。同時,《借款協議》上規定肖先生在兩年內分4期還清18萬元借款。
調查
開發商借的購房款成車位款然而,令肖先生傻眼的是,他在簽訂完《借款協議》《付款委托書》,且辦理完購房的相關手續后,才發現開發商借給他的18萬元房款未在《商品房買賣合同》商業貸款一欄中扣除,仍為68萬元。
肖先生稱,98萬元的房款總價,他支付了30萬元首付款,再向開發商借款18萬元后,只需向銀行貸款50萬元,“而現在,68萬元的銀行房貸一分不少,還要背上了18萬元的借款。”
“當初買房時,就想著能省一點是一點,18萬房貸的利息也不少,開發商愿意免息借給我,有這么好的事我就沒想那么多,誰知道會發生這種事。”肖先生稱,迫于開發商的催款壓力,他在2018年償還了2期共計9萬元的借款,還剩余9萬元借款。如今,肖先生表示實在是無力償還,從2019年一直逾期至今,目前已產生了違約金。
今年3月19日,肖先生再次收到開發商寄來的一紙《履約催告函》,要求肖先生償還剩余借款。記者注意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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