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浙江省湖州市下發《關于進一步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出臺包括實行住房限購,續開項目不得提高備案價格,已出讓尚未建設的住宅用地開竣工時間不得延期,實行集中供地,對房企購地資金來源進行穿透式審查等八方面的政策。
有熟悉湖州市場的房企人士表示,此次政策可謂是多方位維護房地產市場的穩定,對購地資金的審查有助于土地市場降溫;限購的執行,不影響正常的住房需求,可對部分投機行為進行限制;同時又通過加大土地供給、加快預售、住宅地塊需在約定時間內竣工等方式增加供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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