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蘇南京有市民反映自己所住的一處30多層高的雙子樓樓頂,蓋有兩層、總面積超2000平方米的違建玻璃房,其中一棟樓頂還建了陽臺花園。
頂樓驚現兩層大面積違建玻璃房市民王先生(化名)于近期購買了一套住房,入住后卻發現家里的油煙排放功能有些異常,且該公寓樓每家的油煙味都非常濃。通過用航拍儀航拍,他發現樓頂的煙道竟完全被堵塞了,33層和34層均為違建玻璃房,內部還擺放有桌椅。 據知情人士提供的照片顯示,這兩棟樓的原始宣傳圖上并不存在玻璃房。據介紹,這兩棟公寓樓的違建玻璃房面積都有上千平方米,因為毗鄰南京玄武湖和紫金山,樓頂的景觀非常好。目前,A棟違建建筑已被租賃給一家公司,而B棟的違建建筑尚未投入使用。
據了解,該違建早在兩年前就被舉報過。地方有關部門表示,此前接到過多次關于這兩處違建的舉報,但是由于多種原因,一直沒能將其拆除。“這個違建已經被錄入南京市的違建系統,上面會根據系統中的違建進行安排??赡墁F在不是拆除的最佳時期,要根據我們后面的程序,或者人力、物力、財力,選擇合適的時間。”
官方通報:將組織專業隊伍拆除3月22日,南京市玄武區城市管理局發布《關于御湖國際樓頂違建處理情況的通報》表示:經調查,違建面積約2400平方米,系原江蘇明城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后更名為江蘇海爾斯老齡產業發展有限公司)所建。
對該樓頂違建,南京市玄武區城市管理局一直積極處理,督促該公司進行自拆。但因經營不善,自2015年起,該公司進入破產清算程序,始終沒有進行自拆。
因玻璃幕墻拆除復雜且百米高空拆除危險性大,將組織專業隊伍,按照規定程序,依法進行拆除。
遇到違建行為可依法舉報違建不僅破壞小區環境、損害其他業主利益,還會給房屋結構、消防安全等帶來隱患。該公寓樓原管委會負責人表示,樓頂建了違建之后,導致樓下油煙無法排放,消防安全通道無法使用,違建裝修時還曾起火。那么,遇到這種違建行為該怎么辦?2021年1月1日開始施行的《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六條明確規定:
業主大會或者業主委員會,對違章搭建、侵占通道等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行為,有權依照相關規定,請求行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恢復原狀、賠償損失。
業主或其他行為人拒不履行相關義務的,有關當事人可以向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報告或者投訴,依法處理。
(原題:《頂樓竟違建2400㎡玻璃房?拆!》)
關鍵詞:
頂樓
違建
2400
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