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商報 3月23日消息,西安市住建局官網發布關于印發《西安市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督管理辦法》的通知。
其中提到:商品房預售資金應全部直接存入專用監管賬戶進行監管,開發企業不得直接收取或另設賬戶收存購房人的購房款;商品房預售資金實行全額、全程監管,對用于支付工程建設等費用的預售資金實施重點監管;商品房預售資金按照商品房開發項目建設進度核撥。完成主體結構驗收前,累計申請使用資金額度不得超過重點監管資金總額的50%;完成竣工驗收前,累計申請使用資金額度不得超過重點監管資金總額的95%;完成竣工驗收備案前,累計申請使用資金額度不得超過重點監管資金總額的99%。完成不動產首次登記后,可以申請提取剩余1%的重點監管資金。
(原題為:《西安樓市新政:對商品房預售資金實行全額、全程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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