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十四五”期間仍要堅持“房住不炒”,而且穩地價、穩房價和穩預期的“三穩”目標更加明確●
加快建立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并舉的住房制度。尤其是以人口流入多、房價高的城市為重點,擴大保障性租賃住房供給,著力解決困難群體和新市民住房問題●
加快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有效盤活存量住房資源,有力有序擴大城市租賃住房供給,完善長租房政策,逐步使租購住房在享受公共服務上具有同等權利。加快住房租賃法規建設,加強租賃市場監管,保障承租人和出租人合法權益3月13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以下簡稱《綱要》)發布。對于房地產行業,《綱要》提出,“十四五”期間仍要堅持“房住不炒”,而且穩地價、穩房價和穩預期的“三穩”目標更加明確。這也為今后房地產市場的發展走勢定下了基調。
保障性住房是《綱要》重點強調的內容。《綱要》提出,加快建立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并舉的住房制度。尤其是以人口流入多、房價高的城市為重點,擴大保障性租賃住房供給,著力解決困難群體和新市民住房問題。業內人士表示,新市民住房問題是住房市場的核心問題,而增加共有產權房、租賃房的供應則是解決這一問題的重要路徑,而且具有緊迫性。
房住不炒仍是樓市基調
凸顯政府重視民生問題2021年,“房住不炒”第三次出現在政府工作報告中,之前兩次分別在2018年和2020年。2016年12月14日至16日召開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首次提出“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距今已逾四年。
在政府工作報告中,“房住不炒”的表述是一樣的,但“房住不炒”后面的文字卻不相同。2018年政府工作報告稱,落實地方主體責任,繼續實行差別化調控,建立健全長效機制,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2020年,后面的內容是“因城施策,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對此,有評論認為,兩年都是著眼于各城市根據自身情況量身定制調控措施,一城一策實施調控也在不斷地認知強化下逐漸成為常態。但今年則有所不同,“房住不炒”之后,明確了要穩地價、穩房價、穩預期,這是一個更加兼顧全局的提法。
值得注意的是,除政府工作報告提出“穩地價、穩房價、穩預期”“解決好大城市住房突出問題”外,堅持“房住不炒”還列入了《綱要》。
“‘房住不炒’在政府工作報告中頻繁出現,說明政府對民生問題的重視,雖然是簡單的四個字,但是對房地產企業產生了重要影響。各地政府出臺調控政策的嚴厲程度和時間跨度是超出預期的,每個企業的理解程度也不同,企業應當時刻關注房地產政策,投資行為應當遵循政府調控政策的底層邏輯。”易居研究院智庫中心研究總監嚴躍進在接受《法治日報》記者采訪時說。
北京大學房地產法研究中心主任樓建波指出,住房問題是近些年政府一直關注的重點,今年在全國兩會提出的“房住不炒”是以往政策的繼續和發展,但今年也有突出亮點,比如對“解決好大城市住房突出問題”和“租賃房”問題的新討論,可以看出政府在實情調研下進行了創新探索,相信政策的出臺會有效解決新就業者、青年人的住房問題。
需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給
以解決新市民住房問題對于家庭剛需以及改善型需求,《綱要》強調要因地制宜發展共有產權住房。
事實上,近年來,北京、上海等地都在探索共有產權住房,通過試點,對共有產權住房的配售定價、產權劃分、使用管理、產權轉讓等規則梳理出了一整套辦法,也為北上廣等一線城市之外的其他城市推進共有產權住房的住房保障和供應體系搭建起到推動作用。
58安居客房產研究院分院院長張波表示,從目前來看,共有產權住房將從一線向更多的二三線城市,尤其是二線城市覆蓋。另外,隨著共有產權住房覆蓋面不斷增大,對于房價穩定以及整個市場也會起到明顯的促進作用。通過共有產權的方式,可以解決大城市夾心層的部分居住問題。
值得關注的是,保障性住房是《綱要》重點強調的內容。《綱要》提出有效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給,完善住房保障基礎性制度和支持政策。以人口流入多、房價高的城市為重點,擴大保障性租賃住房供給,著力解決困難群體和新市民住房問題。完善土地出讓收入分配機制,加大財稅、金融支持力度。
貝殼研究院首席市場分析師許小樂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新市民的住房問題是目前住房市場的核心問題。
隨著新型城鎮化的推進,越來越多的人流向大城市,但是相比于原住居民,近幾年涌入的新市民的收入與高房價有著較大差距,購房支付能力有限。在業內人士看來,目前,解決這部分群體住房問題的重要途徑是增加供應。
“大城市住房問題是解決住房問題的關鍵。首先,政府不僅會通過打壓房價進行調控,也會出臺有關‘增加住房供應’‘共有產權住房’‘保障性租賃住房’‘長租房’等政策。其次,除了解決供給端不足問題,政府會鼓勵大家通過租房解決住房問題。再次,企業也應當進行精細化管理,滿足市場需求,提供符合市場規律的產品。”嚴躍進說。
有效盤活存量住房資源
規范發展住房租賃市場除了商品房和共有產權住房之外,租賃房是解決困難群體和新市民住房問題的重要渠道。
關鍵詞:
重提
未來
樓市
調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