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四川銀保監局網站披露了一張罰單,四川信托因13項案由被罰3490萬元。作出處罰決定的日期2月7日。
四川信托有限公司存在以下違法違規事實如下:
一、公司治理不健全,違規開展固有貸款及信托業務,資金流向股東及其關聯方。
二、違規開展固有貸款業務,貸款資金被挪用于償還本公司其他固有貸款。
三、違規開展信托業務,將信托財產挪用于非信托目的用途。
四、違規開展非標資金池等具有影子銀行特征的業務。
五、違規發放信托貸款用于購買金融機構股權。
六、變相為房地產企業繳納土地出讓金融資。
七、違規開展結構化證券信托業務。
八、違規開展通道類融資業務。
九、承諾信托財產不受損失或保證最低收益。
十、將本公司管理的不同信托計劃投資于同一項目。
十一、穿透后單個信托計劃單筆委托金額低于300萬元的自然人人數超過50人。
十二、違規推介TOT集合資金信托計劃。
十三、未真實、準確、完整披露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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