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中央“一號文件”提出,積極探索實施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制度。在濟南,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取得了具有破冰意義的開端——3月5日上午,商河縣殷巷鎮前蘆洼村東一宗工業用地以7025萬元成交,這是濟南市成交的第一宗農村集體經營性土地,在全省也跑在了前列。濟南市首宗入市的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出讓面積約369.70畝,出讓年限50年,與國有工業用途的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相同。當天,該宗地塊競得人山東金沙河面業有限公司的委托人在成交后第一時間趕到了商河縣自然資源局,簽訂土地出讓成交確認書。他表示,以往向村集體租地,每年都要繳租金、簽合同,變數多且風險大,也無法辦理土地權證,權屬證明不明晰。此次競得的地塊位于主干道附近,交通便利,對于企業發展非常有利。
據商河縣自然資源局負責人介紹,過去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必須先被征收為國有建設用地后再出讓,對農民和村集體來說,一般只能拿到一次性征地補償。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后,農民和村集體不但可以得到征地補償,還能享受到除去成本后的大部分收益,土地所有權也沒有改變。“除去成本后70%的收益歸村集體所有,對村集體和個人來說,比轉為國有土地再出讓更加受益。”該負責人表示,對投資方來說,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是依法出讓,企業合法受讓土地使用權,有助于土地出讓、受讓雙方攜手推進鄉村振興,加快農村集體經濟發展。
向村民宣講政策
值得一提的是,為更好保障村民權益,商河縣在全市率先出臺了《商河縣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出讓暫行辦法》和《商河縣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資金管理暫行辦法》,對國家、集體、企業三方利益進行了明確規范和界定,經營性用途確定為工業、商業。該宗地塊的出讓便是嚴格按照規定進行的——由前蘆洼村經濟合作社和殷巷鎮提出入市申請、縣自然資源管理部門具體審核是否具備入市條件,并報縣政府批準。同時,按照尊重基層、農民自愿的原則,“農地入市”的事項均通過了村集體研究、民主決策,獲得三分之二以上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或成員代表的同意,以此來保障村民的知情權、監督權。
商河縣前蘆洼村集體經營性用地入市有完整的流程
經過成交公示程序后,下一步商河縣自然資源局將積極配合山東金沙河面業和前蘆洼村經濟合作社進行簽訂出讓合同和頒發不動產登記證等相關工作。據了解,3月底該企業有望辦理完不動產登記證。
該地塊的入市,對商河縣農村土地制度改革具有里程碑意義。此次破冰,兼顧集體、農民、企業多方利益,為激活農村土地資產,增加農民收入,建立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促進城鄉資源要素平等合理流動,為在濟南市其他區縣實施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提供了可復制、可推廣的實踐經驗。
(原標題:破冰意義!濟南首宗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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