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案子撕開保險傭金詐騙黑色產業鏈的一道口子?!鄙虾J衅謻|新區人民檢察院第二檢察部主任蔡紅偉介紹道。
“這個案子帶給我們的思考,遠超案件本身,保險行業及保險經紀行業在經營理念上的偏差和管理上的松懈,最終反噬到行業自身。”承辦檢察官周蕾說。
“能看到案件有今天的進展,我們深受鼓舞。本案的立案、偵查及啟動刑事公訴,為抵制保險黑產打響了第一槍,開創了行業先河。我們希望通過此案,大大推動保險行業的合規經營進程,同時也對您和您的團隊的專業精神和勇于嘗試探索的精神點贊!”走訪涉案公司后,蔡紅偉收到涉案保險公司法務合規部負責人發來的信息。
大批客戶集中退保,保險公司損失慘重,是保險經紀公司(以下簡稱“經紀公司”)誤導客戶引發眾怒?還是有人精心策劃詐騙傭金?這一切隨著64名被告人被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檢察院以涉嫌詐騙罪提起公訴而有了定論。
“這是一起特大團伙性騙取保險公司傭金系列案。”承辦檢察官周蕾介紹,在該案偵查階段,浦東新區檢察院即提前介入引導偵查,要求公安機關及時查扣相關人員涉案賬戶;在審查期間,該院又開展羈押必要性審查,積極落實認罪認罰從寬制度,敦促涉案人員退贓退款,截至目前,已追贓挽損300余萬元。
特大團伙性騙取保險公司傭金系列案2020年4月,上海某保險經紀公司員工張女士(化名)報案,其公司發現有客戶集中投訴退保,已對保險公司和保險經紀公司造成損失。至張女士報案時,仍然還有大量客戶投訴退保。對于這次集中退保事件,張女士說出了公司的懷疑:“可能有社會上的人員伙同公司內部人員惡意騙取公司傭金?!?br />2020年5月,經過偵查,警方在上海、江蘇、安徽等地抓獲犯罪嫌疑人余某等數十人。
經審查,上海市浦東新區檢察院以涉嫌詐騙罪批準逮捕犯罪嫌疑人85人,后又追捕31人。2020年11月,余某等首批64名被告人被提起公訴。
2020年12月至2021年2月,已有43名被告人獲判。目前,該案還在進一步審理中。截至目前,該案涉案金額近千萬元。
退保危機乍現,背后隱情漸露水面張女士所在的保險經紀公司是一家民營企業,主營業務是保險中介,通俗來說就是介紹客戶給各大保險公司,幫保險公司銷售產品,從中賺取傭金或手續費。
2020年3月的一天,張女士所在的這家經紀公司接到一家保險公司的通知,稱經紀公司介紹投保的15位客戶投訴,其公司銷售人員誤導他們購買了保險產品,要求全額退款。本著對客戶負責的態度,保險公司退還了這15位客戶的全額保費,而保險公司之前所支付給保險經紀團隊的傭金卻無法要回。
保險公司及經紀公司事后卻發現,這次集中退保事件似有頗多“巧合”之處:這15個客戶的投保時間非常接近,集中在2019年11月和12月期間;集中投保的是三款保費很高的高端保險產品,平時銷售量很小;退保時說辭高度一致——銷售人員誤導他們購買保險產品,所以要求退保退款,但無一人說清銷售過程,也無法提供具體的銷售人員聯系方式。公司察覺出這次集體退保事件可能另有玄機。
很快公司又發現,負責這15個客戶的兩名業務員都是一位叫余某的合作伙伴的下屬,這一下子喚起了張女士的回憶。她還記得,當初保險公司和經紀公司都詢問過余某,是如何在短時間內銷售了這么多高端的保單,余某當時聲稱他的朋友手里有高端客戶。2019年12月,余某帶著這位王姓朋友與公司簽署了合作協議。之后,每每做成生意,經紀公司會將傭金轉給了余某,由其分配給他的朋友。
集中退保事件發生后,按照流程,應是具體的銷售人員和客戶進行溝通。但面對經紀公司的詢問,余某的朋友簡單敷衍之后便失去聯絡,而余某則表示業務都是他朋友做的,他并不為此負責。但是公司很快發現,余某并不如他所說那般“無辜”,與此事無甚瓜葛。這個團隊銷售的保單,除了上述的15個客戶,另有14個客戶在投訴要求退保,同時余某手底下其他團隊銷售負責的其他保險公司的保單也有近20個客戶退保。這一切又很難用“巧合”來回答。
因而保險公司及經紀公司懷疑,余某及其團隊可能存在勾結所謂的“客戶”騙取公司傭金的行為。
親朋好友齊上陣,虛假投保終落網我們再把時鐘撥回2019年。
2019年下半年,老雍(女)在保險經紀公司上班的女兒周某,提出要以老雍的名義假意購買保險,理由是為了提成和獎金。老雍便交出自己的身份證,由周某為她購買了價值20萬元的保險。之后她按照女兒的要求,完成了保險公司的電話回訪。
到了2020年上半年,老雍又按照女兒周某的要求打了投訴電話要求退保,之后不久她在周某的陪同下辦理了退保的手續,拿回了保費。
實際上家境不富裕的老雍家其實無力支付這20萬的保費,這筆錢是由一個名叫陳某的女子借給周某的。而陳某正是經紀公司合伙人余某的妻子,周某則是該公司的業務員,退保后,這筆錢歸還了陳某。后經查實,余某所謂的“王姓朋友”實則為自己的妻弟。
說到此處,一條詐騙保險傭金的犯罪鏈條已逐漸清晰。有人負責整體謀劃,有人負責具體操作,有人提供資金,有人提供身份信息和賬戶,而參與進整個犯罪鏈條的人員也遠不止這些。經查,與余某合謀的還有黃某(周某的丈夫)、馬某等人,如同老雍這樣提供身份信息和銀行卡的虛假投保人更不在少數,另有馬某、雷某等人利用自己或向他人借用的銀行賬戶,對涉案贓款實施接受或者轉移分配。除此之外,經紀公司員工陶某在明知余某等人實施詐騙保險傭金的情況下,仍然幫助其進行保險傭金結算業務。上述犯罪嫌疑人均已陸續到案。
經審查,浦東新區檢察院認為,黃某、余某、馬某等人合謀,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指使他人虛假投保、惡意退保的方式,騙取保險機構業務傭金。陳某等人提供投保資金,周某等人經黃某、余某指使,向虛假投保人轉賬等資金流轉,虛假投保人通過經紀公司購買保險,經紀公司隨即向業務員支付首年保險傭金。騙得款項后,虛假投保人虛構業務員誤導投保的事實,進行惡意投訴退保,并獲全額退保。現有證據足以證實上述人員的行為涉嫌詐騙罪。
值得引起注意的是,老雍等人主動提供身份信息和銀行卡,充當虛假保險投保人,在無真實投保意愿及需求的情況下,向保險公司虛假投保,騙取首年保險傭金后,又實施惡意退保投訴的行為,同樣構成詐騙罪。
行業“潛規則”反噬行業這個案子從受理,到首批被告人被起訴,時間跨度近半年。這期間,承辦檢察官一直在思考:“并不十分高明的欺騙手段為什么能一再得逞,直至造成近千萬的重大損失?”
為此,在案件辦理中,她多次提審涉案人員,詳細了解案件細節,并數次走訪調研涉案企業,挖掘背后的問題。案子越往下辦,檢察官越覺得:“案件以外也許更值得我們關注。”
在保險經紀行業,有一種行為叫“自買單”,是業務員為業績達標而采取的一種行為,這也是該案部分被告人辯解的理由。事實上,“自買單”要么真實投保、不進行惡意退保,要么事后退保、不收取傭金。然而行業中卻逐漸衍生出一種收取傭金且惡意退保的所謂的“自買單”。
“其實這就是本案中這種詐騙模式的‘雛形’,而且這種所謂的‘自買單’行為在行業內很常見?!睓z察官說,這本身就屬于一種行業監管漏洞,為類似本案這樣的犯罪行為埋下禍根。對于頻繁出現的高額保單,保險公司和保險經紀公司也未盡到審核的義務,“這從側面也反映了公司經營理念上的偏差,唯業績至上?!?br />在走訪調研中,檢察官還發現,進入保險經紀公司當業務員的門檻其實很低。就如本案中,余某等人安排他人,利用假身份入職或者掛靠保險經紀公司,加入保險經紀團隊,以便操作虛假投保事宜。而部分公司內部職工即使知情也視若無睹,甚至參與其中。這就意味著,在這個犯罪鏈條中,不僅有虛假投保人,還有“虛假業務員”。
“保險經紀團隊合約代簽、員工入職合同代簽等情況,在保險經紀行業已經成了一種‘默許’,如黃某、余某這樣的人正是在這樣的‘默許’之下,滋生出更多‘野心’?!睓z察官說:“其實只要公司稍加甄別核實,便可以察覺?!彼€提到,“首年傭金過高”這一不合理的保險傭金設置也造成了部分保險經紀人為了追求短期傭金利益而不惜鋌而走險。
承辦檢察官還談到本案的另一個特點,那就是被告人之間不乏親密關系:夫妻、母女、親戚、朋友、同事,這幾乎是一條由熟人關系網發展起來的犯罪鏈條。經過深挖細掘,辦案人員發現該案已經涉及到三家保險公司。
保險行業也需“上保”買保險已經成了現代許多人抵御風險的一項重要選擇,但在保險行業的逐漸商業化的今天,管理和監管的機制還沒有完全跟上。檢察機關通過辦案中也意識到了問題。在這起保險傭金詐騙案起訴之際,浦東新區檢察院向涉案的保險公司和保險經紀公司制發了檢察建議并舉行公開宣告。
“問題說透了,建議指明了,才會更有說服力, 才能提升檢察建議的剛性?!睓z察官周蕾說。
公開宣告會上,該系列案中暴露出的問題被一一犀利點破?!稒z察建議書》明確指出,三家保險公司在保險營銷的簽訂審核、流程管控上的漏洞,在保險傭金設置上的弊端,在從業人員的準入門檻、監督機制上的不足,“客觀上縱容了犯罪行為的深入和繼續”。保險經紀公司在保險團隊的引進和監督、業務員真實身份的審核等方面存在漏洞。
針對問題,浦東新區檢察院也提出有針對性的、具有可操作性的建議。例如,嚴格從業人員的準入門檻,加強業務員的身份審查,清查借用他人身份掛靠業務的情況,完善保險從業人員黑名單制度。制定覆蓋退保全過程的制度和操作規范;告知保險消費者“惡意退?!笨赡軙媾R的法律訴訟風險;定期排查,及時中止異常退保情況。充分告知投保人保險合同內容,協助消費者樹立科學的保險消費理念等。
“涉案公司應當對檢察建議提示的問題進行反思,檢察建議的內容對社會公眾同樣具有警示意義?!?參與公開聽證的人民監督員如是評價。
日前,涉案公司均已回復,表示將根據檢察建議書的內容,盡快整改落實,完善公司制度,進行從業人員背景調查,清查利用假身份掛靠人員,加強投保人信息識別和非正常退保風險提示,樹立良好的企業形象,為保險行業健康發展夯實基礎。
(原題為《保險公司遭遇集中“退保”危機,背后卻有一群人賺得盆滿缽滿》)
關鍵詞:
遭遇
集中
退保
危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