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有地方明確細化地方法人銀行業金融機構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要求。
3月2日,福建銀保監局發文,明確當地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將實施差別化監管。與此同時,還將結合轄內實際,明確地方法人銀行業金融機構房地產貸款集中度上限劃檔標準。
在過渡期方面,福建銀保監局表示,對于調整確有困難的超標機構業務調整過渡期,經申請,允許過渡期最長為6年,確保超標機構平穩過渡。
此前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發布的《關于建立銀行業金融機構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通知》要求,2020年12月末,銀行業金融機構房地產貸款占比、個人住房貸款占比超出管理要求,超出2個百分點以內的,業務調整過渡期為自本通知實施之日起2年;超出2個百分點及以上的,業務調整過渡期為自本通知實施之日起4年。房地產貸款占比、個人住房貸款占比的業務調整過渡期分別設置。
不過,央行、銀保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在答記者問時也表示,個別調降壓力較大的銀行,通過延長過渡期等方式差異化處理,確保政策平穩實施。
福建銀保監局還要求,地方法人金融機構嚴格落實貸款“三查”,加強貸后管理,防止信貸資金變相或繞道違規進入房地產;加強房地產貸款數據統計,不得錯報、瞞報、漏報。對于未按要求執行的機構,將綜合采取窗口指導、監管約談、調整履職評價及監管評級、實施現場檢查、暫停房地產信貸業務、行政處罰等措施,增強集中度管理的嚴肅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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