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國家保障性安居工程第一批中央預算內投資,計劃296.93億元用于支持城鎮老舊小區改造(194.98億元)和棚戶區改造配套基礎設施建設(101.95億元)。
2月22日,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網站發布了《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下達保障性安居工程2021年第一批中央預算內投資計劃的通知》,要求有關省市在收文后30個工作日內將投資計劃分解落實到具體項目,及時上報備案并在國家重大建設項目庫中相應分解至具體項目。該《通知》生效于2月7日。
根據計劃表,城鎮老舊小區改造的項目和棚戶區改造的項目各有28個,共計56個項目。對上述項目,《通知》設立了總體績效目標,并分解了三級指標。一級指標分為實施效果指標和過程管理指標;二級指標分為產出指標、效益指標、滿意度指標,計劃管理指標、資金管理指標、項目管理指標、監督檢查指標;三級指標則更為具體,包含“支持城鎮老舊小區改造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設施建設(各地方確定的年度改造計劃)”“下達中央預算內投資”“提高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居民滿意度”“投資計劃分解(轉發)用時”“兩個責任按項目落實到位率”“中央預算內投資支付率”“年度計劃投資完成率”“項目開工率”“超規模、超標準、超概算項目比例”“審計、督查、巡視等指出問題項目比例”,并分別對應有具體的指標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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