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人民銀行海口中心支行召開2021年一季度新聞通氣會。據海南省政府網信息,人民銀行海口中心支行已聯合海南銀保監局制定出臺了《關于實施海南省地方法人銀行業金融機構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要求的通知》。
人民銀行海口中心支行貨幣信貸管理處副處長石海峰表示,根據辦法規定,海南省地方法人銀行業金融機構主要適用第三至第五檔。省內大部分地方法人銀行業金融機構符合房地產集中度管理制度要求,這得益于近年來海南以“壯士斷腕”的決心采取的房地產調控政策。
石海峰介紹,
在政策允許的前提下,確定上調第三檔(中資小型銀行和非縣域農合機構)房地產貸款占比上限2.5個百分點至25%,這樣更符合海南實際,有助于相關機構更加合理優化信貸結構。下一步,人民銀行海口中心支行將會同海南銀保監局繼續做好省內銀行業金融機構房地產貸款運行情況監測,指導超限的地方法人銀行業金融機構有序壓降房地產貸款;引導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符合管理要求的地方法人銀行業金融機構穩健開展房地產貸款相關業務,保持房地產貸款占比、個人住房貸款占比基本穩定。
2020年12月31日,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發布《關于建立銀行業金融機構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通知》,分檔設置房地產貸款余額占比上限和個人住房貸款余額占比上限。
其中提到,人民銀行副省級城市中心支行以上分支機構會同所在地銀保監會派出機構,可在充分論證的前提下,結合所在地經濟金融發展水平、轄區內地方法人銀行業金融機構的具體情況和系統性金融風險特點,以本通知第三檔、第四檔、第五檔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要求為基準,在增減2.5個百分點的范圍內,合理確定轄區內適用于相應檔次的地方法人銀行業金融機構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要求。
關鍵詞:
海南
小幅
上調
小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