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0日,西安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和財政局聯(lián)合印發(fā)《西安市支持住房租賃市場發(fā)展財政資金補助和獎勵辦法》的通知(簡稱《通知》)。
據悉,獎補資金主要投向租賃房源籌集,專業(yè)化規(guī)模化租賃企業(yè)培育,體制機制完善、租金監(jiān)測、房源數據庫建立和住房租賃交易服務平臺建設、規(guī)范市場秩序、政策宣傳、開展住房租賃基礎性研究和采購第三方服務等推動住房租賃市場健康發(fā)展的重要領域。
同時,納入新建(含配建)、改建、品質化提升盤活的租賃住房獎補項目,房源應相對集中,規(guī)模不少于50套(間)或建筑面積不少于3000平方米。
具體來看,此次《通知》的補助類標準主要分為三項內容。
一是利用國有建設用地新建、配建租賃住房,按建筑層數,多層建筑(6層以下)400元/平方米、小高層建筑(7-12層)800元/平方米、高層建筑(13層以上)1200元/平方米進行獎補;新建、配建租賃住房接受政府租金指導價的,按1500元/平方米獎補。獎補計算面積,竣工驗收前以房屋建筑面積預測報告為準,最終獎補面積以房屋建筑面積實測報告為準。
二是利用商業(yè)、辦公、工業(yè)廠房等非住宅建筑,按規(guī)定集中改建為租賃住房,按建筑面積500元/平方米進行獎補。改建后接受政府租金指導價的按建筑面積700元/平方米進行獎補。獎補計算面積按實際改建的租賃住房建筑面積計算,以不動產登記證書(或房屋所有權證)、房屋實測報告或相關文件為準。
三是存量住房經品質化提升盤活后作為租賃住房,且建筑面積合計不少于3000平方米的相對集中項目,按200元/平方米給予獎補。獎補計算面積按各類住房租賃企業(yè)實際收儲房源的建筑面積計算,以不動產登記證書(或房屋所有權證)、房屋實測報告或相關政府文件為準。品質提升包括:室內裝修及老舊管線改造、配套家居用品、智能化管理、安防系統(tǒng)等綜合提升房屋品質的相關內容。
《通知》指出,同一項目補助類資金只能申報新建、改建、品質提升盤活項目中的一種。
獎勵類標準主要分為四類。
一是支持房地產企業(yè)將已建成普通商品住房自持用于住房租賃經營。《通知》指出,對西安市房地產企業(yè)出租自持普通商品住房的,按自持租賃住房建筑面積,每年100元/平方米的標準進行經營獎勵。出租自持房源標準為:申請人自有產權、申請人母公司或申請人同一母公司具有控股權的子公司的自有產權并委托申請人實施住房租賃經營,室內已裝修達到入住標準,且在住房租賃交易服務平臺完成租賃備案(有效期6個月以上)的房源,按套出租的房源只納入獎補統(tǒng)計一次,按間分租的房源納入獎補統(tǒng)計的獎補面積累計不超過該套房屋建筑面積。
二是對租賃合同網簽備案的企業(yè)予以獎勵。《通知》顯示,住房租賃企業(yè)、房地產經紀機構通過住房租賃交易服務平臺進行房源信息發(fā)布和網簽合同備案的,備案有效期6個月(含)以上的合同,每套(間)房每年度只可申請1次租賃合同備案獎勵。在西安市合法經營的住房租賃企業(yè)、房地產經紀機構代理個人租賃房源的通過我市住房租賃交易服務平臺進行網簽合同備案的,按50元/宗給予獎勵。每個企業(yè)每年網簽備案獎補最高不超過50萬元。
三是對接受租賃資金監(jiān)管的企業(yè)予以獎勵。《通知》顯示,租賃企業(yè)按要求接受我市住房租賃資金監(jiān)管的,按照接受租賃資金監(jiān)管的有效網簽備案合同數,按100元/宗給予獎補。每個企業(yè)每年資金監(jiān)管獎補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四是對規(guī)范化經營企業(yè)予以獎勵。《通知》指出,制定西安市住房租賃企業(yè)信用信息管理規(guī)定,對年度信用評級A+和A級企業(yè)分別給予100萬和50萬的信用獎補。
《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獎補年度為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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