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2019年1月10日發布《區塊鏈信息服務管理規定》,自2019年2月15日起施行。區塊鏈作為一項新興技術,具有不可篡改、匿名性等特性,在給國家發展帶來機遇、給社會生活帶來便利的同時,也帶來了一定的安全風險。
1月28日,區塊鏈信息服務備案管理系統已經上線運行,備案主體通過該系統填報備案信息、查看備案審核狀態,普通用戶通過官網查詢備案信息。
區塊鏈信息服務備案僅對備案主體所從事的區塊鏈信息服務進行登記,信息由備案主體自行填報,該備案不對具體的主體、產品、業務等承擔法律責任,備案結果不可用于宣傳和其他用途。
國家網信辦發布相關規定明確:①區塊鏈信息服務提供者應當落實信息內容安全管理主體責任;②配備與其服務相適應的技術條件;③制定和公開管理規則和平臺公約;④落實真實身份信息認證制度;⑤不得利用區塊鏈信息服務從事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活動或者制作、復制、發布、傳播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信息內容;⑥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和服務協議的區塊鏈信息服務使用者,應當依法依約采取處置措施。
關鍵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