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瑞典加密貨幣交易者LinusDunker收到瑞典稅務局STA(SwedishTaxAgency)高達100萬美元的稅務賬單,并聲稱征稅要求不合理。據悉,這只是STA受理的與加密貨幣相關案件中的一例。
近日,瑞典加密貨幣交易者Linus Dunker 收到瑞典稅務局STA(Swedish Tax Agency)高達100 萬美元的稅務賬單,并聲稱征稅要求不合理。據悉,這只是STA 受理的與加密貨幣相關案件中的一例。自從加密貨幣在瑞典開始流行,瑞典稅務局就表示很有興趣處理相關事務。僅在2018 年,STA 就對多達400 名瑞典加密交易員展開調查,調查人數是2017 年的10 倍。
進入2019 年以來,關于各國加密貨幣相關稅收政策消息不斷。
先說讀者們最關心的中國,目前似乎沒有出臺明確針對加密貨幣行業的稅收標準。不過, 1 月11 日,楊浦區科學技術委員會副主任馬慶表示,只要不做幣,我們對區塊鏈技術開發企業不問稅收給予補貼。
對于入駐集聚載體的區塊鏈企業給予最高不超過500 元/平方米的開辦費補貼,單個企業補貼總額不超過500 萬元;對于入駐集聚載體的孵化器、行業組織、公共服務平臺等經認定后給予最高不超過1000 元/平方米的開辦費補貼。
據日媒,日本財政部近日下發關于虛擬貨幣年度交易申報程序的文件,根據文件顯示,2018 年納稅申報程序將簡化,申報時間是2019 年2 月18 日到3 月15 日。
韓國企劃財政部宣布了對2018 年稅法執法法令的擬議修正案,該法案將于今年2 月開始執行。據悉,可享受研發稅收抵免政策的業務中增加了16 個領域,其中包括區塊鏈技術。屆時,相關大中型企業可享受減稅福利的研發費用為30-40%、小企業為20-30%。目前,大企業的研發稅減免率為0~2%,中型企業為8~15%,中小企業(SME)為25%。
根據智利國稅局的文件,智利居民必須將與加密貨幣交易相關的收入報告列為“其他個人收入/ 第三方收入”,并將從今年4 月開始繳納與加密貨幣相關的稅款,該國政府已將加密資產納入納稅清單,并為此提供一份表格。
保加利亞政府已開始調查加密貨幣交易所,對投資者通過加密貨幣交易獲得的利潤征稅。保加利亞國家稅務局(NRA)已經將加密貨幣歸類為金融資產,這意味著個人在金融資產上獲得利潤需要繳納10%的稅款。
委內瑞拉政府近日頒布一項法令,要求在該國從事加密業務的納稅人以加密貨幣繳稅。同樣,外幣經營者必須通過加密貨幣納稅。該法令指出,這種改變對于“加強當前的財政體制” 是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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