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之聲《全國新聞聯播》報道,電子商務零售出口企業今天迎來又一波稅負利好,涉及增值稅、消費稅免稅等方面。
財政部等四部門日前聯合發布通知明確,為進一步促進跨境電子商務健康快速發展,培育貿易新業態新模式,從2018年10月1日起,對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電子商務出口企業出口未取得有效進貨憑證的貨物,滿足相關條件的,試行增值稅、消費稅免稅政策。
具體來看這需要:電子商務出口企業在綜試區注冊,并在注冊地跨境電子商務線上綜合服務平臺登記出口日期、貨物名稱、計量單位、數量、單價、金額;同時,出口貨物通過綜試區所在地海關辦理電子商務出口申報手續;此外,出口貨物不屬于財政部和稅務總局根據國務院決定明確取消出口退(免)稅的貨物。
中國財政科學研究院研究員孫剛指出,新規主要是針對出口企業,可提高其在國外的商品競爭能力,鼓勵出口。
中國貿促會研究院國際貿易研究部主任趙萍指出,相比之下,試行的免稅新規可進一步提升貿易便利化水平。
趙萍分析:“因為跨境電商和一般貿易相比較,它的特點就是交易頻度比較大、每個單量的貨值相對比較低、總的每天報關的數量就需要很多,可能整體的交易量非常大。因此,通過匯總報關再退稅的方式,工作量就非常大,時間也會比較長。這次試行免稅政策,使跨境電商出口變得更加容易。對于跨境電商(出口)企業來說,不僅享受到優惠政策,而且更加便利。”(記者劉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