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海南省政府辦公廳獲悉,該省日前印發的《海南省清潔能源汽車推廣2020年行動計劃》(以下簡稱《計劃》)提出,今年全省計劃推廣1萬輛新能源汽車。
《計劃》要求海南省各級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新增和更換的公務用車除特殊用途車輛外,要100%使用新能源汽車,并開展新能源汽車公務出行試點。同時,海南全省公交車、巡游出租車新增和更換的車輛也要100%使用清潔能源汽車,分時租賃汽車新增和更換的車輛100%使用新能源汽車。到2020年底,海南全省公交車、分時租賃汽車總體清潔能源化比例不低于80%,巡游出租車除特殊用途車輛外全面實現清潔能源化。新增及更換的旅游客車、班線客車使用清潔能源汽車的比例不低于20%,新增及更換的城市環衛車輛使用新能源汽車的比例不低于50%。
據悉,海南省將繼續落實全面放開新能源汽車限購政策,確保到2020年底全省新能源汽車保有量占比達3%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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