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14日從寧夏回族自治區人社廳獲悉,寧夏近日發布2019年企業工資指導線,企業貨幣工資增長上線(預警線)為12%,增長基準線為6.5%,增長下線為3%。
此次工資指導線適用于企業在崗職工工資分配,企業支付的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職工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根據要求,生產經營正常、經濟效益增長的企業,確定工資增長幅度時應圍繞工資增長基準線,合理確定本企業工資增長率;經濟效益增長較快、工資支付能力較強的企業,可在基準線和上線(預警線)區間內安排企業工資增長;利稅增長連續兩年持平、并能正常支付職工工資的企業,可在基準線和下線之間安排工資增長。
此外,生產經營嚴重困難、經濟效益明顯下降的企業,在經過必要的民主程序后可低于工資指導線下線增長或負增長,但企業支付的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職工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記者謝建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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