擴大行業覆蓋范圍,細化項目分類,增加反映產出效益的控制指標,提高指標集約度水平……山東根據該省實際,重新審改各類工程項目建設用地標準,以進一步規范建設用地管理,促進國土資源更加節約、集約利用。
山東省政府2月27日在濟南召開新聞發布會,解讀該省日前發布的《山東省建設用地控制標準(2019年版)》(以下簡稱《標準》)。據山東省自然資源廳副廳長李樹民介紹,修訂后的《標準》涉及門類由9個增加到14個,行業由38個增加到72個,行業小類超過200個,“不但擴大了行業覆蓋范圍,而且細化了項目分類,能更好地滿足當前和今后一段時間建設項目用地標準控制需求”。
李樹民介紹說,《標準》包括區域規劃控制指標、建設項目用地指標兩大部分。區域規劃控制指標包括城市、建制鎮、道路、城市廣場和開發區等5類規劃控制指標;建設項目用地指標包括工業項目、農村居民點與城市住宅、基礎設施項目、公共服務設施等4類指標。
針對當前農村宅基地面積超標、閑置空置數量較多、不同地區面積差異較大等現狀,新標準按照城郊、遠郊、平原、山區等不同類型明確了新建宅基地用地標準。李樹民稱,在教育方面,幼兒園、普通中小學學生生均用地有所提高,容積率上限也從原來的0.6放寬為0.65;新增特殊教育學校、中等職業學校等建設用地指標要求。醫療衛生機構的用地標準有所放寬,將老版“醫院”細分,針對不同類別的醫院分別提出了指標要求。
山東是土地資源大省、人口大省,但人均土地資源比重小,土地資源供應十分緊張,因此用地標準需要更加嚴格。李樹民表示,建設用地控制標準是落實節約優先戰略,促進土地利用方式轉變的重要內容,對提高土地資源保障能力、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具有很重要的作用和意義。“加大建設用地標準控制,能倒逼山東產業轉型促進新舊動能轉換,實現高質量發展。”(完)(沙見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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