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日,記者從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獲悉,該局已批準發布了《廣告經營單位業務管理規范》(DB33/T2178-2019)和《互聯網廣告標注與傳輸技術規范》(DB33/T2179-2019),以標準引領行業規范健康發展。
據悉,這兩項廣告行業的省級地方標準均是在全國率先制定,由浙江省廣告監測中心、全國互聯網廣告監測中心、浙江省廣告協會、浙江省標準化化協會共同起草,標準將于2月15日起正式實施。
《廣告經營單位業務管理規范》是在浙江省湖州市長興縣試點的基礎上提煉上升為省級地方標準。該標準匯集提煉相關要求,提出了浙江省區域范圍內廣告經營單位商業廣告業務的承接、審核、發布、歸檔等要求,明確了廣告經營單位業務行為規范的“最大公約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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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準除明確業務管理每一步流程的規范要求外,還以規范性附錄的形式層層遞進細化了審核的內容,即相關商品或者服務是否能夠做廣告、廣告主是否具有相應的經營資質、藥品等特殊類別廣告是否已取得廣告審查證明、廣告內容是否合法合規。
《互聯網廣告標注與傳輸技術規范》則是在現有規范僅要求廣告發布頁面應當標明“廣告”的基礎上,更進一步對廣告源代碼的內容提出了要求,要求在源代碼中準確、清晰標注廣告主信息、廣告產品(服務)信息、廣告來源和路徑。同時,該規范使得監管者可以將監管程序部署在被監管平臺上,使問題發現更早、解決更快。
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廣告經營單位業務管理規范》《互聯網廣告標注與傳輸技術規范》的出臺,不僅為廣告經營單位規范管理提供了框架性、方向性技術指導和詳盡指引,有利于規范廣告業務管理和互聯網廣告發布,加強廣告行業自律,推進標準化建設。(完)(記者 胡哲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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