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電 歷經多輪廣泛征求意見后,12月22日,國務院正式對外發布《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標志著我國個稅改革邁出綜合征稅的關鍵一步,明年起納稅人將獲得更大減稅。
暫行辦法將伴隨新修訂的個稅法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今后納稅人計算個稅應納稅所得額,在5000元基本減除費用扣除和“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外,還可享受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以及贍養老人等6項專項附加扣除。
記者對比發現,與不久前公開征求意見版本相比,專項附加扣除范圍、標準等部分做了調整,旨在更好回應民意。
?如子女教育方面,明確納稅人的子女在年滿3歲后接受學前教育階段和從小學到博士研究生的全日制學歷教育階段的相關支出,按每個子女每月1000元標準定額扣除,其中高中階段教育包含技工教育。
繼續教育方面,納稅人接受學歷(學位)繼續教育的支出,在規定期間可按每月400元定額扣除,但同一學歷繼續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過48個月;接受技能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關證書的當年按3600元定額扣除;
大病醫療方面,納稅人在一個納稅年度內,與基本醫保相關的醫藥費用扣除醫保報銷后的個人負擔,累計超過1.5萬元部分,由納稅人在辦理年度匯算清繳時,在8萬元限額內據實扣除;
此外,納稅人本人或配偶發生的首套住房貸款利息支出,可按每月1000元標準定額扣除;符合條件的住房租金根據城市的不同,按每月1500元、1100元和800元標準定額扣除;
贍養老人方面,納稅人贍養年滿60歲父母的支出,按照一定標準定額扣除,其中,獨生子女按每人每月2000元標準扣除,非獨生子女與其兄弟姐妹分攤每月2000元的扣除額度。
記者了解到,此次暫行辦法在出臺過程中充分體現了尊重民意。財政部、稅務總局事先通過實地調研并與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專家學者、社會公眾、基層財稅部門座談等方式,及時掌握第一手情況;在以無方案征求意見方式廣聽民聲基礎上,10月20日至11月4日又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并據此對辦法進行了修改完善。
■ 指南
明年1月1日發布“個人所得稅”APP
福利有了,到底怎樣才能享受福利?根據《辦法》,居民個人取得綜合所得,按年計算個人所得稅;有扣繳義務人的,由扣繳義務人按月或者按次預扣預繳稅款。因此,納稅人有兩種方式享受上述政策,一種是在任職單位每月預扣預繳稅款環節享受專項附加扣除政策,另一種就是自行在年度匯算清繳環節享受專項附加扣除政策。
哪些專項附加扣除可以在任職單位進行?據悉,除大病醫療以外,對于子女教育、繼續教育、住房貸款利息、住房租金、贍養老人五項專項附加扣除,納稅人可以選擇在任職單位每月發放工資預扣預繳稅款時,享受專項附加扣除政策。
首次享受時,納稅人需要填寫《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信息表》,并報送給任職單位,任職單位比照“三險一金”的扣除方式,為納稅人辦理專項附加扣除。
那么大病醫療專項附加扣除如何享受?按照《辦法》,大病醫療專項附加扣除,是由納稅人在辦理年度匯算清繳時,在80000元限額內據實扣除。
值得關注的是,如果納稅人在納稅年度內未享受、未足額享受或無法享受(大病治療支出)專項附加扣除的,可以選擇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內,自行辦理綜合所得年度匯算清繳申報時享受專項附加扣除,需向稅務機關報送《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信息表》。
納稅人需注意的是,無論是在預扣預繳稅款環節,還是在年度匯算清繳環節享受專項附加扣除政策,一定要準確完整地填報《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信息表》,并及時提交給任職單位或稅務機關。
納稅人可以通過紙質表格、電子模板、遠程辦稅端三種方式向任職單位或稅務機關報送《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信息表》,其中遠程辦稅端最為便捷。
2019年1月1日,稅務機關將正式發布遠程辦稅端,包括國家稅務總局發布的手機APP“個人所得稅”和各省份電子稅務局網站。納稅人下載或打開這些遠程辦稅端軟件,通過實名注冊獲取登錄用戶名和密碼,并進入軟件操作界面,即可以填報專項附加扣除信息。
■ 相關新聞
新個稅實施條例明年起施行
據新華社電 國務院總理李克強日前簽署國務院令,公布修訂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
2018年8月31日,第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通過了新修改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此次個人所得稅法修改,建立了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對部分勞動性所得實行綜合征稅,優化調整了稅率結構,提高了綜合所得基本減除費用標準,設立了專項附加扣除項目,并相應健全了個人所得稅征管制度。
為保障新個人所得稅法順利實施,國務院對1994年制定的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作了修改。修改的主要內容包括:加大對符合居民個人標準的境外人士稅收優惠力度,以更好吸引境外人才;為支持鼓勵自主創業,對個體工商戶等經營主體在計算經營所得時給予家庭生計必要支出減除;明確個人繳付符合國家規定的企業年金、職業年金,購買符合國家規定的商業健康保險、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的支出,以及國務院規定的其他項目可以依法扣除;優化與專項附加扣除政策相關的納稅服務,明確工資、薪金所得可以由扣繳義務人在扣繳稅款時減除專項附加扣除,其他綜合所得在匯算清繳時減除專項附加扣除,納稅人可以委托扣繳義務人或者其他單位和個人辦理匯算清繳。
修訂后的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自2019年1月1日起與新個人所得稅法同步施行。
首套房貸利息支出扣除1000元/月
●適用范圍
首套住房貸款利息支出,在償貸期
●扣除標準
12000元/年(1000元/月)
●扣除方式
定額扣除:經夫妻雙方約定可由其中一方扣除,一個納稅年度內不得變更。
非首套不得扣除,納稅人只享受一次扣除機會。
大病醫療支出最高限額80000元/年
●適用范圍
在社會醫療保險管理信息系統記錄的,醫保范圍內的自付部分和醫保范圍外的自費部分,由個人負擔超過15000元的醫藥費用支出部分。
●扣除標準
據實際扣除,最高限額80000元/年
●扣除方式
納稅人本人辦理匯算清繳時扣除
子女教育支出每人每月1000元
●適用范圍
學前教育支出:年滿3歲至小學入學前
學歷教育支出:小學、初中、普高、中職、大專、本科、碩士、博士
●扣除標準
一個子女的家庭:12000元/年
有兩個子女的家庭:24000元/年
●扣除方式
父母分別扣50%或一方扣除100%
一個納稅年度內不得變更
住房租金支出800-1500元/月
●適用范圍
納稅人及配偶主要工作城市沒有住房而租房的租金
●扣除標準(唯一有地區區別)
直轄市、省會、計劃單列市及國務院確定的其他城市1500元/月;市轄區戶籍人口超過100萬1100元/月;市轄區戶籍人口不超過100萬(含)800元/月
●扣除方式
夫妻同一地租房只能由一方扣除,不同城市工作且都沒有住房,可分別扣除
繼續教育支出300元或400元/月
●適用范圍
學歷繼續教育、技能人員、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的支出
●扣除標準
學歷教育:400元/月
技能人員、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3600元/年(300元/年)
●扣除方式
定額扣除,在取得相關證書的年度扣除
贍養老人支出2000元/月
●適用范圍
贍養60歲(含)以上父母及其他法定贍養人
●扣除標準
獨生子女:24000元/年(2000元/月)定額扣除
非獨生子女:24000元/年(2000元/月)定額扣除
●扣除方式
最高額度12000元/年;每一納稅人分攤的扣除額最高不超12000元/年(1000元/月);贍養2個及以上老人,不按老人人數加倍扣除
新京報記者 潘亦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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