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健全網絡行業交易規范和行為規范,從源頭上規范市場交易秩序,營造公平、誠信的交易環境,北京市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行業政策規定,制定了《北京市網絡商品交易平臺服務合同》示范文本(以下簡稱示范文本),10月25日正式發布,并將從11月1日起開始在北京市推行使用。據悉,這是中國首個網絡商品交易平臺服務合同示范文本。
北京各類電商平臺一季度交易額超萬億元
近年來,隨著中國電子商務快速發展,北京作為科技創新中心,電商企業云集,行業發展迅猛。
北京市工商局公布的數據顯示,目前北京市共有電子商務交易平臺617個,占中國電商平臺總數的15.2%,是中國擁有電商平臺最多的省市。2018年第一季度,北京各類電商平臺實現交易額1.07萬億元(人民幣,下同),同比增長11.3%。其中,商品交易額實現4948.6億元,同比增長10.7%;服務交易額實現5769.7億元,同比增長11.9%。
與此同時,電商在快速發展的過程中也出現了一些問題。北京市工商局稱,部分網絡商品交易平臺的第三方合同均不同程度的出現了違反法律、法規強制性規定的條款。例如,部分協議中約定的免責條款明示或暗示的規避了法律規范中要求網絡商品交易平臺經營者作為合同一方需要履行的通知、提請注意、保護商業秘密等義務。此外,由于平臺經營者與平臺內經營者之間談判力量的懸殊,平臺經營者與平臺內經營者之間權利義務不對等的條款大量出現。
北京市工商局強調,許多合同在涉及第三方(主要是消費者)的利益上,平臺經營者有意通過合同約定減輕己方義務,實際上損害了消費者權益。
平臺內經營者套現、刷單等將公示
北京市工商局表示,此次發布的示范文本,明確了消費者權益保證金和先行賠付制度,約定了對消費者權益保證金提取數額、管理、使用和退還辦法等問題。同時,增加信息檢查監控制度,要求平臺經營者主動建立檢查監控制度監控平臺內經營者發布的信息;要求建立商品、服務質量擔保機制。
示范文本明確,平臺經營者依據平臺服務合同和交易規則對平臺內經營者虛構交易(包括但不限于套現、刷單)、編造用戶評價等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實施警示、暫?;蛘呓K止服務等措施的,應當及時公示。
涉及消費者權益方面,示范文本明確,平臺經營者及平臺內經營者雙方在交易活動中收集、使用消費者個人信息,應當遵循合法、正當、必要的原則,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圍,并經消費者同意,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消費者個人信息。
同時,平臺內經營者保證發布的商品、服務類產品信息真實且合法,發布的信息不得含有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內容,不得欺騙、誤導消費者;不得刪除消費者對其銷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務的評價,但消費者使用侮辱性、誹謗性語言或者明顯違背事實進行評價的除外。
引導交易雙方合法、誠信經營
示范文本的合同內容嚴格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并吸納了新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對資質審查、結算方式、質量保證、商品配送、權利義務及知識產權保護等作出明確約定,引導交易雙方合法經營、誠信經營。
示范文本還對一些具體的條款留有合同雙方自行約定的空間。例如,平臺經營者與平臺內經營者可約定比示范文本更為全面的保證金的賠付情形,雙方可自行約定平臺服務費的內容以及收費標準,并可以自行選擇配送方式并就配送問題另行約定補充協議。
北京市工商局指出,由于目前中國電商平臺無規范性、統一性的合同文本,易造成合同不合規等問題。為此,今年3月以來聯合北京電子商務協會組織專門力量深入行業內有代表性的14家電商平臺展開調研,收集電商平臺經營者與平臺內經營者合同文本,對文本的合法性、公正性、可行性、實用性等進行論證研判,先后多次召開研討論證會,并通過社會廣泛征求意見,最終形成了網絡商品交易示范文本。(完)(記者 杜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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