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深圳市經貿信息委發布消息稱,針對企業發展過程中遇到的痛點、難點問題,深圳市近期又推出了一系列政策“組合拳”,其中包括3年內政府補貼工商業電價125億元,對中小微企業的銀行不良貸款總體按30%的比例給予風險補償。這些都是優化營商環境,幫助企業在新經濟環境下降低經營成本的重要舉措。
工商業平均用電成本下降10%
據深圳市經信委透露,近日,繼發布《深圳市工業區塊線管理辦法》保障產業發展空間之后,該委近期牽頭出臺《深圳市工商業用電降成本暫行辦法》。根據該政策,通過對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和限額以上批發和零售企業、物流企業實施工商業用電降成本資助5.5分/千瓦時,對納入規模以上先進制造業或高技術制造業統計的深圳市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用電再資助8.5分/千瓦時。預計3年內政府補貼工商業電價124.81億元,實現工商業平均用電成本下降10%。
目前,深圳市經貿信息委正在密集進行資助實施前的名單匹配、制定計劃、商討細節事宜。預計10月底或11月初前完善具備實施的條件。
另外,由經貿信息委研究起草的《深圳市中小微企業銀行貸款風險補償資金池工作方案》經深圳市政府同意印發。通過設立資金池,對銀行機構為中小微企業放貸形成的符合規定條件的不良貸款總體按30%的比例給予風險補償,提高銀行機構對中小微企業不良貸款的容忍度,撬動銀行機構對中小微企業新增20%以上的貸款額度。資金池由深圳市財政出資設立,初始規模為20億元人民幣。
據悉,該暫行辦法針對的是實際用電企業(即終端用電戶)。受益主體須為在深圳市行政區域(含深汕特別合作區)內用電,向深圳供電局有限公司、深圳招商供電有限公司、深圳前海蛇口自貿區供電有限公司等三家供電企業繳交電費并符合本暫行辦法其他規定要求的深圳市企業。
企業無需主動申報
該暫行辦法的實施周期為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深圳市經貿信息委有關負責人就《深圳市工商業用電降成本暫行辦法》進行政策解讀時表示,《辦法》有利于減輕深圳實體經濟企業負擔,助力深圳經濟社會發展。
值得一提的是,本政策不需要企業主動申報,但要做些準備和配合。簡單來說,實施資助前,企業要確認三點:一是供電企業繳費名稱要和實際用電企業名稱完全一致;二是沒有轉供電等電力中間層行為;三是登記在供電企業的聯系方式要正確且暢通,便于供電企業與受資助企業聯系。
違規列入失信聯合懲戒名單
值得一提的是,文件在“要求和說明”中強調,結算戶是電力中間層卻享受了資助的,由市經貿信息委委托供電企業向結算戶追繳應退的資助資金,相應的電費由結算戶補繳給供電企業;任何企業和個人不得因本暫行辦法通過任何方式向實際用電企業加收電費。違反以上規定的,市經貿信息委將按照相關規定將涉事企業和個人列入市經貿信息委不誠信名單向社會公布,3年內不得申請資金資助;并在深圳市失信聯合懲戒名單出臺后依照相關規定申請列入深圳市失信聯合懲戒名單。
對弄虛作假、騙取、套取資金的企業,將收回全部資助資金,并將其列入市經貿信息委不誠信名單向社會公布,3年內不得申請資金資助;并在深圳市失信聯合懲戒名單出臺后依照相關規定申請列入深圳市失信聯合懲戒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