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國家融資擔保基金有限責任公司(下稱基金)26日在北京舉行揭牌暨首批合作業務簽約儀式,正式啟動運營。
當天,基金分別與安徽省信用擔保集團等8家省級擔保再擔保機構簽訂了再擔保業務合同,與中國建設銀行等7家商業銀行簽訂“總對總”銀擔合作協議。
出席揭牌暨首批合作業務簽約儀式時,中國財政部副部長劉偉表示,設立國家融資擔保基金,旨在通過政策性融資擔保體系,發揮財政資金“四兩撥千斤”作用,引導更多金融活水流向小微企業、“三農”等普惠領域,促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推動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和經濟社會全面發展。財政部將制定獎補政策,對地方政府性融資擔保發展有成效的予以激勵。
另據國家融資擔保基金負責人(下稱負責人)介紹,基金為有限責任公司,按照政策化導向、市場化方式、專業化管理模式運作。基金主要以再擔保業務為主,適當開展股權投資業務,支持各省(區、市)開展政府支持的融資擔保業務。
負責人介紹,再擔保業務主要是對符合條件的省級擔保再擔保機構提供一定比例的風險分擔,推動形成“國家融資擔保基金—省級擔保再擔保機構—轄內融資擔保機構”三級機構與銀行共同參與的業務聯動和風險分擔機制,通過降低貸款利率和擔保費率,為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三農”提供便捷、高效、低成本的貸款。股權投資主要對省級擔保再擔保機構注入資本金,增強其資本實力和業務拓展能力,支持其向下逐級參股融資擔保機構或為體系內的融資擔保機構提供擔保再擔保服務。
負責人表示,省級擔保合作機構與基金合作需按照相關規定要求提出申請,基金在履行盡職調查、風控審查等程序后,確定合作對象和授信規模。基金對納入合作范圍的融資擔保業務,原則上按原擔保金額的20%分擔風險責任,執行優惠再擔保費率。在此基礎上,對風險控制好、代償少、業務規模大的合作機構,適當給予風險補償獎勵;對風險控制差、代償多、業務規模小的合作機構,適當調減風險補償。(完)(記者 趙建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