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門以落實4項便民措施為契機,進一步簡化手續、縮短辦證周期、提供辦證便利,讓辦理出入境證件不必“返鄉跑”“來回跑”,最大限度方便廣大申請人辦證出行,使赴港澳臺旅游“說走就走”成為可能。
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表示,對有異地換(補)發出入境證件需求的申請人,遇到普通護照在有效期內簽證頁即將用完的,有效期不足六個月或有效期不符合前往國要求的,姓名、性別、身份證號碼、出生地、出生日期等信息變更的,身份證照片變更后需要更換護照照片等換發情形;遇到往來港澳通行證、往來臺灣通行證有效期不足6個月、或者短于擬申請簽注有效期的,持證人身份信息發生變更的,本式通行證換發電子(卡式)通行證等需換發情形;遇到普通護照、往來港澳通行證、往來臺灣通行證在有效期內損毀、遺失或被盜等補發情形,可在全市17個出入境接待大廳、62個派出所受理點申請換(補)發出入境證件。辦理時需提供有效二代身份證,辦理換發業務時還需提供有效出入境證件,無需提交居住、工作、在學證明等材料。
對于有異地辦理往來港澳臺團隊旅游簽注需求的申請人,可憑有效二代身份證、有效往來港澳通行證或往來臺灣通行證在北京全市17個出入境接待大廳辦理團隊旅游簽注。異地申請換(補)發往來港澳通行證、往來臺灣通行證時,可一并申辦團隊旅游簽注。團隊旅游簽注不適用于個人赴港澳臺旅游,不能通過港澳臺卡式簽注一體機辦理簽注。持證辦理時,往來港澳通行證、往來臺灣通行證有效期須長于申請簽注有效期。
同時,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從契合廣大申請人辦證出境規劃出發,將京籍、非京籍申請人辦理普通護照、往來港澳通行證、往來臺灣通行證的首次申領、證件換發、證件補發、失效重新申領業務,簽發時限全部縮短到7個工作日。取證時間自受理后的下一個工作日起計算,但不包括EMS速遞時間。
此外,出入境管理部門還將為有緊急辦理簽證需求且符合條件的外籍申請人提供便利。
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歡迎廣大群眾登陸“網上北京市公安局”查詢辦理詳情,或撥打全市統一服務電話010-84020101進行咨詢。
據了解,下一步,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將繼續貫徹落實國家移民管理局和北京市公安局的部署要求,進一步深化移民和出入境領域“放管服”改革要求,優化服務管理職能,提升群眾辦證體驗,為廣大申請人提供更加優質高效的出入境辦證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