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品|三言財經 作者|大鵬
昨天,特斯拉公布車輛發生事故前一分鐘數據。數據顯示,最后一次剎車時,車速為118.5km/h。發生碰撞前,車速降低至48.5km/h。此外,事故發生前30分鐘,剎車記錄超40次,同時車輛有多次超過100km/h和多次剎停的情況發生。此數據和張女士之的說法完全不同。
那么到底有沒有超速?是特斯拉偷梁換柱?還是張女士無中生有?
三言財經就此事咨詢了安陽市交管支隊,對方首先確認稱今年2月份的確有一起符合描述的交通事故,事發地為341國道。
但是,對于事發時張女士父親駕駛的特斯拉Model 3汽車是否存在超速等問題,交管支隊答復稱一切以《事故認定書》為準。
當三言財經咨詢如果認定書里沒寫就認為沒超速嗎?涉事路段是否有攝像頭以及限速多少時,交管支隊回答:“是的,一切以當時交警出具的《事故認定書》為準,具體情況不方便透露。”
正想進一步咨詢的時候,該交管支隊稱《事故認定書》雙方都簽字了,不接受電話詢問此事了。
從認定書顯示來看,并沒有對張女士的特斯拉Model 3超速的描述。
咨詢相關交管支隊基本就得到這些信息,通過別的方式繼續了解情況。三言財經從一張《安陽測速取證設備公示表》里發現,在這張公示表里,并沒有341國道。
畢竟341國道是2019年底才通的車,會不會設備還沒裝齊?那里會不會真的沒有攝像頭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