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隨著國潮的興起,古董、文物在互聯(lián)網的賦能下,通過電商這一渠道,不僅成功“破圈”,從少數(shù)人的關注中走向了大眾的視野,甚至在直播帶貨熱潮席卷下,發(fā)展成為下一個電商大類,造就了年銷售額430億元的文玩電商“獨角獸”——微拍堂。
近日,央視財經記者就對微拍堂進行了調查,發(fā)現(xiàn)經常有買家以非常低的價格拍到名人字畫,甚至文玩珠寶,而且這些藏品配有鑒定機構頒發(fā)的鑒定證書。調查發(fā)現(xiàn),消費者以“撿漏價格”拍到的商品后經鑒定均與介紹存在出入,造成消費者維權難。雖然退了貨款,但鑒定費還得消費者自己承擔。甚至,一些商家賣假拒不認賬,平臺表示無能為力。
除了媒體曝光外,網絡消費糾紛調解平臺“電訴寶”也收到不少用戶懷疑假貨選擇退貨而陷入維權困境的案例,主要涉及平臺包括微拍堂、玩物得志、天天鑒寶等。其中,售賣假貨、商品存瑕疵、貨不對板、退款難、延遲發(fā)貨、無故扣除店鋪押金以及售后問題成為熱點投訴問題。
亂象1
商品鑒定“形同虛設”,100%正品難保證
據(jù)央視財經報道,記者在一家名為“蕪念名選”的商鋪拍到了380元的雞血石印、228元的田黃石硯和192元的田黃石擺件。然而,經北京北大寶石鑒定中心檢測,標稱雞血石的物品實際是綠泥石仿雞血石,標稱田黃石硯實際為經染色處理的綠泥石,標稱田黃石的擺件實際為經染色處理的滑石。
2020年10月6日,潘先生在杭州微拍堂文化創(chuàng)意有限公司的“微拍堂”購買了第三套人民幣,已鑒定全是假幣,金額1380元,商店屬欺詐行為,平臺只愿意退款,不做任何賠償。
對此,網經社電子商務研究中心法律權益部分析師蒙慧欣表示,目前,基于文玩電商的監(jiān)管比較松散,再加上平臺審核系統(tǒng)并不完善,故而售假、販假、以次充好的事件頻出。尤其是對于文玩物品,盡管平臺提供檢測鑒定服務,但還是存在結果不準確致使消費者收到偽劣假冒商品,導致維權困難。
亂象2
貨不對板槽點多,用戶陷入“退款難”
吉林省的尋先生于2019年12月12日通過“玩物得志”平臺“專業(yè)和田玉成品經營”商家購買貔貅手把件,商家承諾商品是新疆和田玉籽料獨籽,為國家級玉雕大師張保國作品,支持全國復檢,假一賠百。收到貨后,尋先生感覺商品與商家所述不符,將商品送鑒定后,證明為非新疆和田玉子玉。
“商家交付商品與描述不符,實際上是網絡購物中常見的‘貨不對板’現(xiàn)象。”對此,蒙慧欣提到,消費者購買商家明確描述的商品并完成支付,那么商家就應當按照雙方約定完成交付,如若商家交付商品與實際不符,甚至出現(xiàn)其他問題,理應給予消費者應有的售后,而不應使得消費者陷入“維權難”的困境。
蒙慧欣進一步分析,針對退貨難的問題,不少電商平臺通過制定規(guī)則限定消費者退貨,如采取拒絕“7天無理由退貨”、扣除手續(xù)費、服務費、鑒定費等策略,來降低平臺作為經營者本應當承擔的成本和風險。有的商家更是以拒收退貨包裹等方式拖延商品退換貨時間,給消費者退款“設障”,這對于消費者而言都是不合理的。
亂象3
平臺私自扣入駐賣家保證金
山西省的裴先生在微拍堂交易平臺直播拍賣瓷器古玩,一件國外回流的清代康熙時期青花瓷粉盒被客戶拍下。2020年10月3日買方收到貨后認為是仿品,向平臺申請“僅退款,不退貨”,隨后又要求鑒定這件貨,立即得到微拍堂的積極響應。
10月22日,微拍堂給裴先生發(fā)來最終的鑒定和處理結果:出售假冒仿品,封店14天,罰金3000元,以及鑒定費150元,送檢運費25元;并且告知買方那件成交價1552元青花瓷器“無需退貨”。裴先生投訴稱,微拍堂平臺自己所謂的“鑒真閣”并不具備鑒定陶瓷瓷器的資質或沒有這項業(yè)務,就這么敷衍潦草地愚弄欺騙賣方后,平臺得了幾千元罰金、買方白得了一件古物,賣方錢貨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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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guī)范化是文玩電商的“立足之本”
蒙慧欣表示,在萬物皆可電商的時代,過去存在于古玩市場的“地攤經濟”也已變成“云逛”文玩,但魚目混珠、假貨泛濫等固有頑疾依舊存在。
介于文玩電商大多是以“直播+拍賣+鑒定”三個環(huán)節(jié)進行,商家容易“渾水摸魚”提高價格,讓真心實意購買的消費者還誤以為“撿漏”,實則是商家早已暗自標好的價格。
同時,假貨也催生了鑒定的需求,鑒定本身就是為了辨別真假,但卻出現(xiàn)了相反的結果,說明平臺對文玩物品鑒定標準、鑒定師資質等方面是不完備且不規(guī)范的。因此,可以說規(guī)范化是文玩電商的“立足之本”。“以假亂真”仍是整個文玩電商的痛點,在暴利驅動下讓不少假冒偽劣商品混跡其中。那么,對于平臺而言,則需要花更大的成本和技術去實現(xiàn),規(guī)范平臺商家,確保消費者的利益不受侵害。
上游新聞-重慶晨報記者 楊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