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代表、廣州中院少年家事審判庭庭長陳海儀表示,不少年輕人深陷網貸泥潭,網貸平臺存在的亂象有不可推卸的責任,陳海儀建議對小額網貸逾期的年輕人應慎用失信懲戒。
3月3日,全國人大代表、廣州中院少年家事審判庭庭長陳海儀表示,據統計,在廣州互聯網法院受理案件中,涉網貸執行案件超5成,其中執行標的額在1萬元以下占比超6成,5萬以下的占比超過945,且被告人不乏年輕人。她認為,該現象背后,網貸平臺過度包裝營銷等亂象應負有責任。她建議,對小額網貸逾期年輕人應慎用失信懲戒,可嘗試分級分類執行措施,“讓這些年輕人盡快擺脫債務,進入良性循環”。
陳海儀表示,不少年輕人深陷網貸泥潭,網貸平臺存在的亂象有不可推卸的責任。互聯網金融平臺過度包裝營銷,這些年輕人又缺乏金融知識,覺得借款很方便。還有一個問題是互聯網金融平臺是各自為政的,缺乏綜合管控的,年輕人在一個平臺上借了,另外一個平臺不知道。
陳海儀認為,由于還款能力和風險意識欠缺,年輕人一旦出現網貸逾期將遭受巨大壓力,導致學業一落千丈,或者無心工作,周邊的社會關系毀掉了,最后還出現自殺的這種極端的個案。
據陳海儀觀察,現行司法執行制度對于該部分同是網貸受害者的年輕人包容不足,并沒有針對不同的年齡和借貸的金額實行不同的執行手段,剛性很足。有可能借的是1萬塊錢以下的,被互聯網金融平臺告了之后,為了強制執行,就把他列入到失信人名單,或者是限制消費,然后他的信用就會有污點。這可能會導致年輕人一蹶不振,漸漸就被社會邊緣化。
綜合已有的一些成功案例,陳海儀建議對小額網貸逾期的年輕人應慎用失信懲戒,讓年輕人不至于因為一次網絡消費信貸的過度,而讓他的信用遭到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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