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浙江廣電總臺《1818黃金眼》欄目近日報道,杭州的小郭有個從省外寄來的快遞。他說自己讓快遞員把包裹送上樓,對方不僅沒答應,還惡語相向。
記者跟小郭找到快遞員王師傅核實情況,沒想到話說到一半,王師傅激動了起來。
采訪中雙方爭吵比較激烈,動手持續了半分鐘,記者在現場好不容易勸住。
小郭說,事情要從3月4號說起,他母親通過申通快遞,從老家寄來一箱豬頭臘肉,15斤左右,送到杭州余杭他住的小區。
快遞記錄顯示,3月6號就被簽收了,簽收人是蜂巢站,這是小郭家樓下的快遞末端服務網點。小郭說,3月7號中午,經過父母提醒,他才知道東西到了,自己當時在寧波,就打電話讓快遞員把東西放到樓上。
“快遞沒給我提前打電話,我要求送到樓上,快遞各種推諉,我說送上門不是天經地義嗎?你跟我說這么多干什么?然后他就開始罵人”,小郭說。
小郭提供了幾段通話的視頻,他說電話那頭就是送快遞的王師傅。
視頻中快遞員罵道:“你全家死光,早日被車撞死,拜拜,老子不干了。”
小郭稱,包裹里面是食品,讓快遞員送到16樓的家里來,也有電梯,快遞員仍舊各種推諉,他很不理解。
根據《快遞暫行條例》第二十五條:“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將快件投遞到約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當面簽收。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有權當面驗收。”
也就是說,快遞員拒絕送貨上門屬于違反規定。
記者聯系上王師傅,他表示當時負責這個片區的同事腳受傷請假了,他是替同事值班,第一次送這個小區,沒經驗。
他讓記者和小郭到杭州余杭區南星橋26號的申通站點,雙方可以當面對質。
快遞員王師傅稱,快遞需要本人簽收,收件人不在家,要我送上樓,那也得本人簽收的,對方只說送上門就行;小郭說王師傅罵人,王師傅說一開始并沒有罵,只是說需要本人簽收。
之后就發生了開頭爭吵的那一幕。記者和現場的人員把雙方拉開,小郭報了警,這時沖突再次發生。
記者和小郭守在快遞站點門口,等待民警的到來,這時王師傅消失了。小郭說,之前站點有位夏經理聯系他,對方稱第二天要出差,一定要當天登門道歉,并提出賠償500塊錢。因為時間湊不好,同時認為對方態度也有問題,他就沒有接受。
申通快遞杭州余杭公司夏經理回應稱,快遞員工資也不多,可能當時口氣不好,導致了沖突。
后來,小郭反饋,申通快遞方面賠償了一萬五千塊錢,他選擇了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