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所周知,明年1月1日起,社保將交由稅務部門統一管理了。
在這之前,國務院和人社部也在加緊研究和出臺新的社保政策,這不上周,人社部就發布了《社會保險領域嚴重失信“黑名單”管理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明確指出如果企業未按要求給員工繳納社保,將會受到懲戒。
還有一項新政策也將于明年1月1日起執行,那就是社保補繳條件的變化
除此“黑名單”制度外,。
哪些人可以補繳社保?
規劃經常能收到讀者關于補繳社保的提問,比如:
社保繳費中斷
自己離職換工作導致了,能否補繳呢?
養老金繳費年限還不滿15年
父母快到退休年紀了,但,是否要補繳?
社保跟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很多退休前和退休后的福利待遇,都跟社保繳費的連續性和繳費年限有直接關系。在十多年甚至更久的繳費期內,我們難免會因為工作變動或者去其他城市工作和生活導致社保出現斷繳的情況。
好在,國家對于曾經的斷繳可以網開一面,允許參保人補繳費用,只要補齊了,就能正常享受未來的福利待遇。
明年起,補繳并不是件容易的事了
但顯然,。
按照新規要求:
2019年1月1日后達到60周歲,且未參保繳費的居民,不再發放老年人生活補助;
年滿45周歲不滿60周歲,且沒有參加社保繳費的居民,不再允許一次性繳納15年的養老保險費。
其實新規定并沒有全盤禁止一次性補繳社保,只是對能一次性補繳社保的人群進行了條件限制。
以下這3類人,在社保新規下可以一次性補繳社保
:
(1)本地戶籍,并在1961年至1982年期間下鄉的知青;
(2)本地戶籍,曾經參加過職工養老保險的大齡人員;
(3)本地城鎮戶籍,曾經與國有企業或縣級、鎮級集體企業建立勞動關系,并已在2010年12月31日前達到退休年齡。
到退休年齡時沒繳滿15年怎么辦?
看了新規后,可能大家會有疑問:
年齡超過45歲且沒繳社保
明年一次性補繳政策取消后,對于,以及曾經繳納了幾年社保,但到退休年齡時,該怎么辦呢?
對于這個問題,人社部也給出了解決方案。
如果到60歲時沒有繳滿15年的社保,有兩種處理方法:
(1)退出養老保險,提取個人養老賬戶余額;
(2)繼續繳納,繳夠15年再開始領取養老保險。
要提示大家的是:
退休和繳納社保,是不能同時存在的,也就是說,不能一邊退休的同時,還在繳納社保,因為按照規定,退休必須同時滿足兩個條件:
一是,達到法定退休年齡:
二是,社保繳費已滿15年。
超過期限再補繳,是要支付一筆滯納金的
另外,社保也不是想什么時候補就能補上的,很多想要補繳的人可能都不知道,。
補繳社保到底劃不劃算?
花幾萬塊錢補繳社保,退休時可以每月領取幾千元,這筆賬劃算嗎?
規劃君也接到過類似的問題,幫父母補繳社保,一花就得大幾萬,然后退休時每月只能領取兩千出頭,有人覺得并不劃算,還不如自己多攢錢。
真是這樣嗎?
有人曾算過一筆賬:一次性補繳近9萬元,退休后,每個月領取1300元左右的養老金,如果不考慮養老金增長,到了第6年年末,一次性補繳的錢就能“回本”。
而假設養老金每年都按5%的比率增長,9萬元的本金也按照每年5%的投資收益來測算,大約在第7年年末,也能“回本”。
當然了,各地的養老政策不同,“回本”的時間也有些許差異。
可以確定的是,一次性補繳社保是否劃算,不在于補繳本身,而是取決于參保人的壽命長短。活得越久,領取的養老金越多,補繳就越劃算,反之,就不劃算。。。
但規劃君還是建議大家,如果符合補繳條件的,家里也有這個經濟能力可以承擔這幾萬塊錢,還是去一次性補繳更好,畢竟退休后能按月領取一筆錢,基本的吃喝溫飽是可以滿足的。至于其他無法預料的事,就暫不在咱們的考慮范圍內了。
那么,如何補繳呢?
對于自由職業者,也就是沒有工作單位的群體來說,補繳社保要去戶籍所在地的社保部門辦理;
對于有工作單位的群體來說,補繳有2種方法,一種是一次性繳費補齊缺口,即可享受退休待遇;另一種是繼續按月繳費,直到滿15年,但是要付出延遲退休的代價。
由于各地的社保政策有所不同,如有更多關于補繳的問題,大家可以詳詢所在地區的社保服務部門,或者到12333社保查詢網了解詳情。
關鍵詞: 補繳社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