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區塊鏈和比特幣不一樣
很多人都認為區塊鏈和比特幣都是一樣的。區塊鏈是比特幣的基礎技術。它們密切相關,但它們不是一回事。
2008年,比特幣作為一種由匿名中本聰(Satoshi Nakamoto)創建的不受監管的數字貨幣推出。區塊鏈是用于安全記錄促進使用這種新貨幣的分類賬解決方案,因為沒有銀行或政府參與監控或監管交易。因此,比特幣實際上可以被視為利用區塊鏈技術的第一個用例。區塊鏈和比特幣之間的混淆經常出現,因為這兩個概念是同時引入的。
區塊鏈和比特幣交易
自區塊鏈技術引入以來,它被外推用作與貨幣以外的資產相關的許多其他行業的分類賬解決方案。這些領域包括醫療保健與患者記錄,貿易融資和發票或采購訂單的所有者,以及保險和誰擁有房子或汽車的所有權。
比特幣被稱為加密貨幣,是同類中第一種分散的數字貨幣。它是作為開源解決方案推出的,無需中央存儲庫或單個管理員即可工作。比特幣交易使用分布式賬本在開放,公開和匿名的共享網絡上傳輸和保存。區塊鏈是維護比特幣交易的交易分類賬的基礎技術。
區塊鏈技術,例如用于比特幣的技術,允許在用戶網絡上的分布式分類賬上記錄交易。開源技術允許將事務中的數據存儲到塊中。每個塊包括一個時間戳記的事務記錄,每個塊鏈接到前一個塊,從而創建一個鏈。存儲在區塊鏈中的信息是完全透明且永久的,無法從分布式分類賬更改或刪除以前的交易數據。該特征和解決方案可用于解決不同應用和行業中的許多低效問題。
雖然區塊鏈是數字貨幣的絕佳選擇,但它可用于保持對各種資產類型的可信審計列車的所有權。這些可以是無形的(例如貿易融資資產)和有形的(例如鉆石)資產。這為多個行業和機構提供了多種多樣的區塊鏈應用選擇 - 包括專注于貿易融資行業的TradeIX,以及利用區塊鏈技術的專用解決方案。
2.存儲在區塊鏈上的數據是公開的
該聲明部分正確。一些公共區塊鏈是開放的,但其他公共區塊鏈只能由指定用戶訪問。用例將確定需要哪種類型的區塊鏈。區塊鏈基本上有三種類型。
公共區塊鏈
在公共區塊鏈中,用戶可以成為區塊鏈網絡的成員。這意味著他們可以在設備上下載所需的軟件后存儲,發送和接收數據。允許任何人讀取和寫入存儲在區塊鏈中的數據,因為世界上每個人都可以訪問。
公共區塊鏈完全分散。讀取和寫入區塊鏈的數據的權限由所有連接的用戶平均共享,這些用戶在數據存儲在數據庫之前達成共識。
最常見的公共區塊鏈示例是比特幣。數字貨幣允許用戶使用平臺直接在它們之間進行交易。
私人區塊鏈
在私有區塊鏈中,寫入,發送和接收數據的權限由一個組織控制。私有區塊鏈通常在組織內使用,只允許少數特定用戶訪問它并執行交易。
控制組織有權更改私有區塊鏈的規則,也可能根據既定的規則和規定拒絕交易。
這方面的一個例子是公司部署的區塊鏈,以便與其他部門或少數許可參與者協作。
財團區塊鏈
財團區塊鏈(也稱為許可區塊鏈)可以被視為公共區塊鏈提供的低信任與私有區塊鏈的單個高度可信實體模型之間的混合模型。不是允許任何用戶參與交易過程的驗證,或者只是允許一個公司完全控制,而是在聯盟區塊鏈中預先確定幾個選定方。它只允許有限數量的用戶參與共識過程。
例如,想象一個由十個銀行組成的組或網絡,每個銀行都連接到區塊鏈網絡。在這個例子中,我們可以想象,對于一個有效的塊,十個銀行中的七個必須同意。
雖然此結構具有一定程度的集中化,但用戶可以授予讀取或寫入其他用戶的權限。這導致了財團區塊鏈的部分分散設計。與私有區塊鏈類似,聯盟區塊鏈保留了數據的隱私,而無需在單個組織內整合權力。
這方面的一個例子是馬可波羅,這是一項由R3的區塊鏈技術提供支持的貿易融資銀行業務。
3.在區塊鏈上,每個人都可以看到私人信息
人們通常認為,根據分布式分類賬是公開的事實,發布到區塊鏈的所有信息和交易詳細信息都是公開的。這是不正確的。
雖然可見性取決于不同的用例和部署的技術。將范圍縮小到此問題 - 出于業務目的,所有事務都是私有的,只有具有適當權限才可見。利用區塊鏈向供應商分發數據的公司并不意味著他的競爭對手可以看到他的供應商或他們正在購買的產品。供應商也不能看到其他供應商的數據。這一切都是私密且安全的,供應商只能看到買家允許他們查看的數據。
雖然某些交易信息可以公開,但分布式賬本上存儲的內容只不過是交易金額和哈希值。哈希是通過加密方法運行實際事務詳細信息生成的代碼。因此,無法訪問有關交易的更多信息。
4.只有一個區塊鏈
區塊鏈這一術語最常用于描述分類帳技術,而不是特定產品或解決方案。區塊鏈解決方案將具有相同的共同點,例如通過密碼學分發和支持并具有某種形式的共識機制。
但是,有各種區塊鏈來自公共,許可或私人版本。今天,有許多不同的協議,被視為區塊鏈,可以歸類為分布式分類帳技術。例如,Ethereum,來自R3的Corda,來自IBM的Fabric和Ripple。
有些是相似的,而有些則彼此差異很大。每個區塊鏈解決方案對于特定用途,不同用例和應用具有特定的優點和缺點。
5.智能合約是法律文件
智能合約一詞具有誤導性。它們既不“聰明”,也不是通常被視為法律文件的“合同”。智能合約于1994年由密碼學研究員Nick Szabo首次作為術語引入,基本上是由開發人員編寫并部署到區塊鏈上的腳本或軟件代碼。它們被編寫為通常由事件觸發的事務指令。例如,如果貨物在此日期之前到達該客戶的倉庫,則向供應商發放付款。因此,通過公司更新貨件和收據自動智能合約可以自動執行任務。這消除了管理耗時且昂貴的手動業務流程的需要。
智能合約是一種數字程序,可自動執行業務邏輯,義務和協議。
智能合約可以用來代表幾乎任何東西 - 電子倉庫收據,債券,發票,電力單位,貨幣單位,期貨合約,風險份額等等。
這些加密唯一資產可以由網絡上的用戶實時創建,交易和結算。每個智能合約都可以編寫為包含幾乎任何類型的業務邏輯。可以根據協議的條款和條件自動執行此業務邏輯。
當輸入發生時,合同通過執行合同邏輯規定的任何類型的義務或條件來響應。
指示船舶到達正確港口的GPS坐標可以自動觸發向該賣方運送的貨物付款。
某種商品當前價格的輸入可能會觸發智能合約賣出該商品的期權。
發票上的買方簽名可以創建一個付款義務,如果滿足其他條件,該義務將在指定的日期自動執行。
自動售貨機可以支付無人機在完成補貨后重新進貨并根據庫存的庫存,
在法院備案系統收到的違約事件中,抵押品將轉移給債權人。
如上所述,智能合約通常不是法律協議。但是,他們可以根據各方之間的先前或單獨協議執行條款。此外,由于法律協議傾向于遵循邏輯格式,例如if-this-那么,與代碼類似,基于紙張的協議可以被替換為自動執行合同條款的基于計算機的程序。因此,智能合約在操作區塊鏈模型中發揮著重要作用。特別是在不同方之間的流程可以通過使用自動化規則,嵌入式智能合約自動化的情況下,從而以快速,清晰和高效的方式實現各方的合同意圖。
6.區塊鏈 - 一個流行語,僅此而已
第一個區塊鏈是當今可用的真正技術。目前,區塊鏈正在使用世界上許多不同行業和地區的概念證明(POC)進行測試。還要記住,這項技術仍處于早期階段。幾個區塊鏈提供商,如IBM和R3,在2017年發布了他們的解決方案的第1版。所以,這一切都是非常新的,正在我們面前出現。
實際上,區塊鏈已成為一個過度使用的術語,并且每天都被多個媒體和新聞媒體報道。這并不意味著它只是一個流行語,因為投資數字不言自明。
2016年,資本市場公司1花費了超過2.8億美元用于區塊鏈技術,90%的北美和歐洲銀行正在探索區塊鏈解決方案2同年,全球在區塊鏈初創公司中投資超過14億美元。3 今天,大約50%的主要銀行正在與一家技術公司合作,以增強其區塊鏈功能。4
對技術和新興公司的投資與金融機構的潛在效率收益保持一致。埃森哲預計,最大的八家銀行每年可節省超過80億美元。通過實施區塊鏈技術,可以節省70%的業務運營成本,并在合規性方面節省30-50%的潛在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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